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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刑事案件律师

    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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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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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家庭暴力,法律

         核心内容: 婚姻法划定了对家庭暴力的处理,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权提出哀求,相关单位应予以劝阻,调解,家庭暴力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遭遇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申请离婚过错损害赔偿等。

         法律对家庭暴力的处理: 1,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三条之划定,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哀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哀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受害人提出哀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治理处罚的法律划定予以行政处罚。

         2,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划定,可以将家庭暴力事件的发生作为离婚的法定事由,也就是说,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可以以受到暴力侵害为由作为离婚的前提,作为法律赋予受害人的一项权利,受害让也可以不提出,法院也不能以此为由判决当事人离婚。

         3,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划定,家庭暴力的受害人可以申请离婚后的过错赔偿,即在离婚后可以依据《婚姻法》关于离婚过错赔偿的划定,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同时受害人可直接依据《民法通则》的划定,哀求加害人承担侵权损害赔偿。

         4,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五条的划定,对实施家庭暴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划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婚姻法》作为民事法律,不就家庭暴力行为划定单独的罪名,家庭暴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处罚,必需通过刑法解决。

         例如,我国刑法划定了虐待罪,故意杀人罪等,若家庭暴力符合这些罪中某一个罪的构成要件,便可以依照刑法关于该罪的划定予以处罚,受害人可以依法获得有效救助。

         《婚姻法》相关法律条文: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分入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入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落,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哀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哀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哀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治理处罚的法律划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划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哀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