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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刑事案件律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结合基层普选选举人民陪审员得通知衡阳刑事案件律师刑事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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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结合基层普选选举人民陪审员得通知衡阳刑事案件律师刑事会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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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文  号:63法司字第56号发布日期:1963-2-11执行日期:1963-2-11各省,市,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我国各级人民法院1955年以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组织法的划定,实行了人民陪审员轨制。

        实践证实,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案件,实行人民陪审员轨制,对于吸惹人民群众介入国家治理和监视法院的审讯工作,紧密亲密人民法院与群众的联系,进步办案质量,都起了良好的作用。

        各级人民法院对于此项轨制,必需依照法律的划定,果断贯彻执行。

        这就是说,除了简朴的民事案件,稍微的刑事案件和法律另有划定的案件以外,都必需有人民陪审员直接参加审讯。

        少数人民法院,因为怕麻烦,或者以为人民陪审员不起作用,在审理应当实行陪审的案件时,不通知人民陪审员参加审讯,这是违法的,应予纠正。

        各地的人民陪审员,一般都是在选举基层人民代表的同时,结合入行选举的。

        现在,各地基层人民代表的选举,即将入行,各地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一般都已期满,在基层普选的同时,人民陪审员的选举工作,也应结合入行。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即根据各地详细情况,提出改选人民陪审员的计划,报请同级党政领导批准,在下达有关文件时,把人民陪审员的选举工作,列为基层选举工作中的一个组成部门,并督促所属各级人民法院当真做好此项工作。

        假如省,市,自治区人民委员会,关于基层选举工作的指示已经下达,则请作为增补通知。

          二,基层人民法院应根据历年来的审讯实际经验和当前工作需要,提出人民陪审员的名额,但留意名额不要过多,报经同级党政领导批准。

          三,城,镇的人民陪审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为宜,假如基层选举已经结束,可以由基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

        农村和牧业区的人民陪审员的选举方法,由各地根据详细情况,自行决定。

          经由选举的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一律定为两年。

          四,在确定人民陪审员候选人时,要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要切实留意城市,乡村,机关,厂矿,学校,集团的代表性和广泛性,同时,妇女和少数民族的人民陪审员的名额,应占适当的比例。

          原来的人民陪审员,可以连选连任。

          五,为了确保人民陪审员选举工作的顺利入行,各高级人民法院必需及时拟出选举人民陪审员宣传提纲,经党委批准后,哀求同级人民委员会列进基层普选文件中,一并下达。

          六,高级人民法院和中级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审员,可以采取临时邀请的办法,也可以通知基层法院选出的人民陪审员,参加审讯,不要单独布置选举。

          七,选举人民陪审员工作结束后,各高级人民法院应将此项工作入行一次全面总结,并讲演我院。

        同时,对新选出的人民陪审员,如何入行学习,也看及时布置。

        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