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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分子缓刑适用条件都有哪些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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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分子缓刑适用条件都有哪些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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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罪分子一直都是我们远离的对象,无论任何原因。法律规定的犯罪有很多处罚的方式,有轻有重;都是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处罚。缓刑就是处罚方式的一种,缓刑已经说明情况很严重了。那么犯罪分子缓刑适用条件都有哪些?下面就让本法律网站小编为大家详细的讲解吧。

    缓刑是附条件地不执行原判刑罚的一种制度,是我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由于缓刑制度是附条件地暂缓执行监禁刑,当所附条件达到时,罪犯就可以免予原判刑罚的执行。因此,适用缓刑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对缓刑适用的条件作了限制性规定,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原判刑罚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人不是累犯或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

    (3)、犯罪人同时需要符合下列条件:①犯罪情节较轻;②有悔罪表现;③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的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通用缓刑必须符合刑法规定的上述三个法定条件。在刑法规定的上述三个条件中,(l)、(2)两个条件比较容易掌握,司法人员只要依据犯罪人的客观情况确认即可。条件(3)被称为缓刑构成的实质性条件。由于刑法没有规定具体标准,需要审判人员根据案件的具体事实进行把握,其中主观因素较多,操作中的灵活性、随意性也较大,而且又是缓刑适用中的关键内容,因此应当严格掌握。

    缓刑的考验期

    刑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对缓刑犯的考察和缓刑的撤销

    根据刑法第七十六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gy公安部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犯罪分子缓刑适用条件很多,其中显著的一个特点就是在缓刑期间要对犯罪分子进行考察,根据考察的结果在对犯罪分子重新定罪,这期间犯罪分子一定要努力改正。了解更多的法律知识请上本法律网站进行专业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