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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疑不起诉有哪些影响——[衡阳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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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疑不起诉有哪些影响——[衡阳刑事案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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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疑不起诉有哪些影响存疑不起诉,又称证据不足的不起诉。存疑不起诉是指检察机关对于经过补充侦查的案件,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4款规定:对于2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而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171条第3款规定的精神,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在1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次为限。因此,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对于事实仍未查清、证据不足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案件经过两次补充侦查,具有下列情形之1,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1)据以定案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2)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3)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4)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而无法排除的。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1百7十1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5十4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2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2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是人民检察院决定存疑不起诉的,是不会对当事人有任何影响的。由于人民法院没有作出有罪判决,那么当事人是不会有犯罪记录的,也不会被用人单位开除。更多相关问题,如果大家对于这个问题还有什么疑惑,我们有专业刑事辩护律师为您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