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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刑事案件律师

    衡阳刑事案件律师——公司清算期间个人股权能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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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刑事案件律师——公司清算期间个人股权能否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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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公司清算期间个人股权能否转让《公司法》第7十1条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公司法》第1百4十2条规定,发起人持有的该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该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该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2十5;所持该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公司章程可以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转让其所持有的该公司股份作出其他限制性规定。2、公司解散的效果解散是否导致公司法人资格的终止因国家而异,英国实行“先算后散”体制,解散即意味着公司法人人格的终止,我国实行“先散后算”的体制,美国、日本和欧洲大陆国家亦然,这种解散并不导致公司法人人格消灭,只是导致清算程序的发生。只有清算完成后,公司的法人人格才消灭。1、进入清算程序除因合并、分立而解散外,在其他解散的情形下,公司均需进行清算。通过清算,结束解散公司的既存法律关系,分配剩余财产,从而最终消灭其法人资格。2、公司仍存续,但应停止积极营业活动在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积极的经营活动,即其活动限于与清算有关事务。3、解散公司在特定情形下仍可恢复我国未作规定。通过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公司清算期间个人股权是可以进行转让的,但是清算会经过1定的程序,不过在破产之际进行股权转让1般价格方面会比较吃亏。以上这些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