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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衡阳刑事案件律师

    试述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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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试述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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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宣告缓刑和假释的罪犯在执行期间又犯新罪的,公安机关如何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划定》第1百6十5条划定对疑难,复杂,重大,特别重大案件决定立案侦查的,应当拟定侦查工作方案。侦查工作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对案情的初步分析和判定,包括对线索来源可靠程度和涉嫌范围的测定;(2)侦查方向和侦查范围;(3)为查明案情需要采取的措施;(4)侦查气力的组织和分工;(5)需要有关方面配合的各个环节如何紧密衔接;(6)侦查所必需遵循的轨制和划定;(7)如属预谋犯罪案件,还应当提出制止现行破坏和防止造成损失的措施。